本网南通讯:“国酒”茅台,一直为人们所钟爱,但因其较高的知名度与昂贵的价格,市场上也出现不少假茅台酒。前不久,陈某等两名安徽人就在海安某烟酒商行买到十多瓶假茅台酒。经法院调解,他们最终不仅获得烟酒商行的退款10200元,还得到10800元的赔偿款。

2008年6月份,做个体生意的陈某二人来到海安某烟酒商行,在与老板很快谈妥价钱后,两人以680元每瓶买下18瓶茅台酒,共计12240元。为谨慎起见,防止有假,两人要求烟酒商行老板在出具的收据上写下了每瓶酒的出厂编号。当天晚上,陈某二人与他人就喝完3瓶酒,但喝完后,他们凭直觉察觉,这酒可能是假酒。2008年7月1日,两人向海安县工商局投诉,该局受理后,邀请了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驻江苏省的质检人员进行质检,结果显示正如二人所预料的一样,他们所买的茅台酒是假酒。但当二人找到烟酒商行要求赔偿损失时,老板却坚决不同意。无奈之下,二人只得将烟酒商行老板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货款12240元,并赔偿12240元和相应交通费、住宿费3014元。

调解过程中,在证据面前,烟酒商行老板对售出假酒的事实予以认可,但对未经鉴定的已喝完的3瓶酒及陈某的交通费、住宿费部分提出异议。最终,经海安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