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鼓楼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提高息诉服判率
作者:周秀峰 发布时间:2008-09-25 浏览次数:953
本网徐州讯:徐州鼓楼法院为了防止审判工作中出现有关申诉、上访及缠诉的情况,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础调研,认真分析,研究问题的根源,采取四条措施做好服判息诉工作。
一是坚持实行诉讼指导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立案时,立案庭法官对要求立案的群众进行必要的诉讼指导和举证指导,使群众清楚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并且发放诉讼风险提示书,提醒当事人可能遇到的诉讼风险,尽量减少诉讼风险带来的不必要损失。
二是审判人员及时引导,耐心听讼。在庭审过程中,审判人员及时引导当事人围绕讼争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并且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的意见,做到静听、多思、少说,避免当事人误认为审判人员在法庭上未听懂其意见而发生缠诉现象。
三是多种措施加大调解力度,及时化解矛盾。积极借助当事人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以及当事人的亲朋好友的力量协助调解;对有诉讼代理人和有人说情的案件,先做诉讼代理人和说情人的释法说理工作,通过他们做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同时,还注意邀请当地调解人员参与调解,使调解方案更易被当事人接受从而达成调解协议。
四是加强判后释疑析理工作。判决后,审判人员向当事人阐述胜诉和败诉的原因及法律依据,使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促其息诉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