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苏州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分析形势,部署任务。苏州中院副院长张晓东主持会议,中院副院长沈燕虹作全市人民法庭工作报告,院长叶兆伟总结讲话。

  叶兆伟回顾2006年至今全市人民法庭取得的成绩时说,过去六年,全市两级法院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全面推进人民法庭建设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创新开展“一镇一庭”试点工作,人民法庭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关心支持,加快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建设,人民法庭执法条件进一步改善;狠抓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人民法庭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涌现出一批优秀干警和先进典型。

  叶兆伟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人民法庭工作要按照“便利群众诉讼、便利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原则,进一步优布局、强职能、严管理、提质效、增公信,为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推动法院工作与苏州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会上,中院副院长、政治部主任王侃宣读了全市优秀人民法庭、优秀人民庭长的表彰决定。常熟法院、吴中法院、昆山巴城法庭、张家港锦丰法庭、太仓浏河法庭和吴江震泽法庭进行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