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三个结合”接受人大监督
作者:兴园 发布时间:2008-09-24 浏览次数:801
本网镇江讯:为认真贯彻《监督法》,促进司法公正,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积极探索新思路、新举措,在工作中做到三个结合”,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一是将人大监督与专项教育活动相结合。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及“六种形象”活动中以及“严肃庭审纪律,改进审判作风”,主动向人大代表征求意见,结合活动开展内容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制定相应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落实。
二是将人大监督与重大疑难案件汇报工作相结合。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主动向人大汇报重大疑难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争取人大对审判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三是将人大监督与认真办理人大交办事项相结合。对人大交办事项,严格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及时反馈进展及结果,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或批评意见,虚心听取并认真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