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实行行政非诉执行案听证制度效果好
作者:陈浩亮 发布时间:2008-09-23 浏览次数:1062
本网徐州讯:江苏铜山法院在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审查中引入听证程序,实行协调解决非诉执行案件的新思路,克服了非诉执行案件当事人对立情绪大、案件执行社会效果差等弊端,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改变以往书面审查的传统做法,在行政非诉案件审查中引入听证程序,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庭,通过公开听证听取双方意见,要求执法部门出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法官们适时耐心讲解法律规定,帮助分析行政向对方在法律认识上的错误和行为的违法性,为行政相对方与行政机关提供对话交流的机会,达到增进了解、消除误解的目的。特别是对辖区内常见的违法行为以及涉案金额较大、当事人对行政处罚有较大争议、行政处罚可能对当事人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案件,该院着眼于更妥善的处理案件和培育法治环境,还定期邀请企业、个体业主旁听听证庭审过程,以其审查一案,教育一方。
透明公开的办案过程促使多数被处罚人主动履行了义务,为行政机关开展工作减少了阻力,也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责任感。今年以来,该院受理了155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4件因双方充分沟通得到当场自动履行,72件经审查准予执行后,行政向对方主动和行政机关联系,就交付罚款的时间达成协议,仅有少部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听证制度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