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一法律工作者辱骂执行法官被处罚
作者:弘法 发布时间:2008-09-22 浏览次数:1122
本网宿迁讯:日前,泗洪法院对该县某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曹某发出罚款决定书,对其辱骂法官的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并责令具结悔过。
泗洪县某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曹某因其代理程某某申请执行泗洪县某食品有限公司合资建房合同纠纷一案,
鉴于曹某当众辱骂执行法官的行为,泗洪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曹某作出罚款1000元,并责令具结悔过的处罚决定。曹某当即交纳了罚款,对自己一时冲动的行为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