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于81日起正式施行。为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通知》的精神,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审理反垄断案件特别是反垄断民事案件中可能遇到的诉讼程序和实体问题,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竞争秩序,省法院于近日举办了反垄断法专题学习讲座。省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嫒珍及省法院、各市中院民三庭、立案庭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学习。

为确保本次专题讲座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法院特别邀请了参与反垄断法起草工作的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法工委反垄断立法顾问、国家商务部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多哈议程)贸易与竞争政策议题专家咨询组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室主任、博士生导师王晓晔研究员进行专题授课。王晓晔研究员主要就反垄断法立法的必要性、实体法律规定的理解、实施过程中法院可能面临的问题等内容进行了专门讲授。授课结束后还就大家提出的反垄断民事诉讼的主体、民事赔偿额的确定、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等问题作了详细解答。

通过这次讲座,一方面让大家对反垄断立法的必要性、反垄断法作为“经济宪法”的重要性有了全面了解;另一方面也使大家对法院在反垄断法适用中可能面临的一些问题,如公共利益的理解、垄断企业市场支配地位的判定、行政垄断案件的审理等有了初步的认识,为全省法院今后正确适用反垄断法、审理好反垄断案件提供了必要的理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