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鼓楼法院采取五项措施促调解
作者:周秀峰 发布时间:2008-09-22 浏览次数:877
本网徐州讯:徐州鼓楼法院把调解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重点来抓,采取多项措施积极促进调解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是建立健全诉讼调解考核机制。把诉讼调解结案率作为考核法官审判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列入部门年度岗位责任制和法官岗位技能竞赛项目之中,并作为评先、评优和晋升的依据。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调解指导组织。专门成立诉讼调解工作小组,指导诉讼调解工作,结合民事审判实务、季度例会对疑难案件进行会诊,集体指导,寻找调解的突破口,提高个案调解成功率。
三是进一步充实诉讼调解审判力量。要把富有民事审判经验、了解乡村风土人情且善于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的审判人员,充实民事审判,特别是人民法庭工作岗位,加强诉讼调解工作。
四是积极探索诉讼调解的新途径。把好调解时机,讲求调解艺术,把诉讼调解向庭前、庭后“两极”延伸。
五是要建立诉调对接机制。进一步加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强化巡回法庭作用,促进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