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泉山法院创新机制提升司法审判效能
作者:赵克 苏峰 发布时间:2008-09-19 浏览次数:705
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徐州市泉山区法院以深入贯彻十七精神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找影响审判质量、效率提高等有关问题,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不断创新办案机制,全面提高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率。今年1-8月,泉山法院共受理案件3621件,审结3036件,结案率为83.84%,比去年同期上升了6.81%,执行案件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分别上升2.37%和16.58%。
一是实行积案定期通报制度,切实提升审判效能。每月报结案结束后,分别对案件的质效指标、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情况、涉诉信访、科技法庭使用和案件归档情况进行通报。各业务庭则要对简易和普通程序即将到期的未审结案件逐一排查,并在庭务会上由相关审判人员说明未审结的原因。对有特殊原因无法在审限内审结的案件严格审批手续,作好登记备案手续,作到清理到位、处理及时,疑难案件和问题案件透明化、公开化,避免超审限案件发生。
二是强化审判质量监督机制,确保裁判公正。案件质量关口前移,规定裁判文书必须经过审判长、庭长和分管院长三级把关,一案一个质量责任表,案件承办人、合议庭成员及把关的庭长、分管院长分别在属于自己责任的环节签署意见,随卷流转归档,案件质量责任表作为追究案件质量责任的依据之一,以防止疑难复杂案件在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以及裁判语言、文字等方面出现差错,使少数重大疑难案件得到慎重解决,确保裁判公正。
三是建立廉政档案制度,树立法院良好形象。泉山法院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实行一岗双责,明确责任人必须“管人管事管案子”,年终严格进行考核并兑现奖惩。工作中采取重点抽查的形式,不定期对各类案件进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向案件当事人发放“廉政办案监督卡”,对审判过程评估打分,切实加大随案监督跟踪力度。对法官拒绝接受当事人吃请行贿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确实无法退回的礼金、物品记入廉政档案,上缴纪检部门,实行登记上交制。
四是延伸党风廉政建设的触角,扩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泉山法院在大讨论活动中积极组织干警学习中纪委、省市法院领导有关廉政教育的文章,召开全院党员民主生活会及廉政建设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征求群众对干警廉洁自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向全院干警家属和干警子女发一封公开信,充分发挥干警家属和子女的助廉作用,严把家庭廉政关,不仅增强了干警及其他工作人员“倡廉、兴廉、促廉、守廉”的意识,而且还进一步地促进了整体司法审判效能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