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丰县一老赖非法变卖查封财产被判刑 丰县法院审结首例拒不执行判决罪
作者:刘秋苏 谢福志 发布时间:2008-09-19 浏览次数:1469
本网徐州讯:徐州市丰县一“老赖”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还擅自变卖法院查封的财产,结果受到了法律的严厉惩罚。
现年42岁的被告人邓运雷,系丰县赵庄镇王学屋村农民。2004年12月至2005年10月间,邓运雷因做板皮生意分5次向本村的邓田益、邓建益借款9.5万元,约定了借款期限和利率。但到期后,虽经多次催要,邓运雷都不归还借款。邓田益、邓建益无奈于2007年1月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令邓运雷于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归还邓田益、邓建益借款本金95000元及利息25800元。同年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运雷有能力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而拒不执行,非法处置被查封的财产,其行为情节严重,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鉴于邓运雷认罪态度较好,且投案自首,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予以从轻处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