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点滴滴总是情?江苏省洪泽法院实施青少年司法关爱工作侧记
作者:陈书敬 杨青 发布时间:2008-09-19 浏览次数:1013
本网淮安讯:时下,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做好少年审判工作不但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前程,而且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多年来,洪泽法院始终坚持从审判、帮教、预防三个环节入手,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人性化开展少年审判工作,有效地遏制了青少年违法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因该院在少年审判工作方面成绩显著,多次被评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06年被授予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自2004以来,青少年犯罪呈逐年大幅度下降的趋势,少年犯罪案件占收案总数百分比分别为14.5%、10.4%、9.6%、8.5%。
坚持寓教于审,彰显司法人文关怀。针对未成年人可塑性大、易冲动、辨别是非能力差的特点,该院少年法庭多年来一直坚持实行“圆桌式”审判,特别注重在审判工作中融入教育、感化的内容,具体做到:庭审前重“查”,通过深入调查走访,充分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身心健康状况、个性爱好、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等,分析其演变过程和劣迹史,找准教育感化点,研究庭审教育方案。庭审中言“教”,由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和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共同进行“联席教育”,尽量使用易于理解的语言和乐于接受的方式, 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感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有效地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紧张、恐惧心理,对他们在判决后认罪服法、真心悔过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使法庭教育达到最佳效果。庭审后慎“判”, 推行未成年缓刑听证制度,庭审时通知法定代理人、邻居代表、在校生的
坚持庭后跟踪,彰显司法人文帮教。多年来,该院为使青少年犯在判处后不致放任自流,重新违法犯罪,坚持“三推行”考察机制。推行劳动基地考察,建立了“特殊未成年人劳动考察基地”和“特殊青少年帮教基地”,以青少年进行适当的公益性劳动服务为基本手段,定期对判处缓、管、免的未成年犯进行劳动指导和日常管理,加强对他们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疏导、教育、帮教工作,基地将少年法庭的审判与帮教合为一体,改变了传统的一味说教的形式,让失足青少年在合适的环境中进行矫治。推行回访考察,对于已判刑的案件,无论是监禁还是放回社会,都坚持定期采用座谈、谈心、咨询等多种方式进行回访考察,整合各方力量进行帮教,特别是对于收监投牢的未成年犯,一方面敦促他们的家长及时探视,用家庭温暖和亲情来感化这些未成年人,另一方面,定期到监管场所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改造、生活、学习状况,从思想、行为、经济以及安置上多方位进行帮扶,使他们得到司法关怀,以促进少年犯改过自新。被告人李某某等人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持尖刀将他人捅成重伤,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在对李某某庭前调查过程中,该院了解到李某某自幼被亲生父母抛弃,由他人领养,成长经历坎坷,从小缺乏亲情的关爱,因此,少年法官们在其被送去监所之后,仍然以写信的方式和他保持联系、交流,鼓励其振作起来,树立重新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将来做一个自食其力的有用之才,并在今年春节前夕,专程到少年管教所对正在服刑的李某某进行了慰问考察,为其发放学习与生活用品,作为节日的礼品。法官们充满关爱的言语和行动,让李某某真正地感动了,他在给少年法庭法官的信中写道:“谢谢你对我的关怀和问候,使我这个弃儿感到了从未有过的亲情,本来我以为这个世上没有人会记得我了,对生活抱着无所谓的态度。现在您对我的关心使我重新确定了以后的生活目标。……”十分朴实的话语,完全可以感受到这名少年犯的发自肺腑的感动和发愤重新做人的决心。推行“代家长”考察,针对近年来未成年犯父母出外打工、离异增多,致使少年犯判后无人帮教情形,该院又推行让未成年犯的监护人向法院和社区矫正机构签订未成年犯帮教承诺书,约定未成犯父母因外出务工、疾病等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一律依法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如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叔、舅、姑、姨等亲属代为监护,防止父母对子女“生而不养,养而不教”。
坚持预防在先,彰显司法人文关爱。多年的实践告诉他们,与其事后努力改之,不如事前认真过细,为此该院坚持以学校、家庭、社会为点面,采取“三走进”的办法,广泛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走进学校,主动与有关学校开展庭校共建活动,选派审判经验丰富、懂得学生心理、具有一定爱心的少年法庭法官担任部分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为在校生开设“第二课堂”上法制课,进行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在平时工作实践中,为使法制教育课更具趣味性,将过去灌输式授课改为互动型授课,开展一系列寓教于乐、富有特色“送法进校园”活动,定期举行青少年模拟法庭、“法在我心中”演讲比赛、“争当优秀小法官”有奖竞答法制教育报告会等互动型活动,提高在校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走进家庭,该院在学校、社区成立了家长学校,定期组织开展学生带法进家、家庭法律知识竞赛、家教知识进社区等活动,提醒家长注重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提高家长对家教的科学认识,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法制教育观念。高二学生王某某,哥们义气比较重,平时总爱打架斗殴,多次受到校纪警告,特别是有一段时间,王某某因父母闹离婚分居,脾气变得异常暴躁,情急之下甚至用开水烫伤母亲。了解到这些情况后,该院法官利用节假日,对王某某进行家访,了解他目前的家庭教育环境,为其父母送去辅导问题学生的家教指导书《每一个孩子都能成功》,向家长讲解家庭教育对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性,提醒家长注意与孩子的沟通、交流方式。同时让他们认识到离婚给孩子带来的负面影响,并劝说双方相互宽容谅解,经多次调解和说服,王某某的父母出于为孩子成长的考虑,终于达成谅解,回到一起居住,使王某某重新拥有了家庭的温馨。近期,当法官到学校回访时发现,王某某学习成绩有了很大的提高,杜绝了与社会上不三不四朋友的来往,并在学校组织的几次晚会上,因唱歌、跳舞方面很有天赋,受到老师和学生的好评,现已准备报考艺术类院校。走进社会,通过到社区、街道、乡村开展法律咨询、办宣传栏、公布维权热线电话等活动,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群众对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要性认识,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和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