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铜山法院受益于较完善的院庭长审判管理体制和对审判人员的自主管理模式,不断强化庭长对案件质量、审判效率、裁判方法、司法能力、业绩考评、运行态势方面的管理,对审判人员加大质效考核力度,完善考评措施,强化其自主管理的能力,同时,采取多项措施促进审执质效迅速提升,争创先进、争创一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具体表现在:

(一)切实有效化解矛盾,提升案件质量,实现案结事了

 今年以来,该院调撤率达81.89%,发回改判率位居全市之首位,九月份,发改率再创新低,其成功做法为:一是加大调解力度,运用多方位、多渠道的调解模式有效调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二是切实实行疑难案件会审制与通案制,对案情进行剖析,集思广益,及时判决,并做好判后释疑工作,防止矛盾激化,有效降低涉诉信访。三是加大对发改案件的质评力度,并定期向审委会汇报,按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执行。四是通过本院有效的庭审观摩、法官论坛等提升法官的综合司法能力,为审判工作服务。五是完善判后答疑机制,多做思想疏导工作,有效降低申诉、再审率,提高法律文书撰写能力,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

(二)加大执行力度,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

不断强化执行人员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执结率和执行标的额到位率,切实保护申请人的民事权利,至8月底,该院执结率上升至全市第二位,到位率也大幅提升。一是不断完善执行方式、方法及提高执行艺术,增强对债权人实体权利的保护意识,维护申请人的实体利益。二是引入协调机制,有效内挖潜力、借助外力,针对矛盾易激化案件及暴力抗法案件,积极疏导,争取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形成以法院执行为主导、政府支持、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三是引入司法救助机制,通过采取司法救助措施,对确无能力履行、权利人无生活来源的“三养”案件及损害赔偿案件的权利人实行一定的救助,减少社会矛盾,并使他们感受到法律及社会的温暖。四是采取教育疏导与强制执行相结合的新模式。新《民诉法》关于执行工作的新规定,赋予执行工作新的活力,不断完善执行工作威慑机制,穷尽财产申报、媒体爆光、罚款等执行措施,坚决制裁拒不履行行为,使其付出违法代价,彰显法律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