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中秋假后的第一天,在江阴法院内,四川北川县坝底羌族藏族乡的王某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执行款后,禁不住内心的激动,连声说:“党的政策好,共产党好,感谢党、感谢法院”。

今年4月,江阴法院就王某与李某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作出判决,王某实际应得3万余元赔偿。在王某将要申请执行时,四川大地震发生了,强烈的震动将王某家的房屋全震塌了,王某?S忙赶回老家,他亲眼看到的是党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建起帐篷,资助他们恢复生产,心里充满感激,他相信党会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825,王某正式向江阴法院申请执行,这个文化水平不高的农民,基于对法院的信任,向执行法官诉说了地震后恢复生产生活需要资金的困难。听到王某的诉说,执行法官当即安慰他,表示将优先执行,并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限其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履行。但被执行人未能按时履行,执行法官第二天就找上门去,原来被执行人正债务缠身,一时也归还不了。执行法官便向他通报了王某家的情况,王某的伤痛、遇到地震的悲凉、执行法官的耐心深深打动了李某,他表示将尽快收回一些债权,并向亲友筹措,早日给付。此期间执行法官多次询问,中秋节那天,执行法官再次电话提醒。李某便利用亲友团聚时机,凑满所有款项,中秋假后的第一天就交至法院。下午下班前接到通知的王某来到法院,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临走时王某说,法院办案真快,才二十天就分文不少拿到了钱,法官未抽他一支烟就为他讨到了赔偿款。他硬要往法官口袋中塞钱,被法官当场谢绝了。法官亲切对他说,拿着回去建设好家园吧,执行为民是应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