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一简二优三确保”妥处涉农案
作者:许方 发布时间:2008-09-17 浏览次数:860
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在受理涉农案件中,发扬“两便”原则,做到“一简二优三确保”,公断纷争,助推新农村建设。
“一简”是指针对涉农案件时效性强的特点,简化涉农案件诉讼手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做到当日立案、当日送达、当日调解,条件允许的当日开庭审理、当日审结。
“二优”是指对涉农案件优先立案,实行接待、咨询、审批、立案等手续的“一站式”服务,同时采取预约立案、电话立案、邮寄立案等措施方便农村当事人;优先排期开庭,指派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专门负责涉农案件的审理,提高审判效率,确保审判质量。
“三确保”是指严格贯彻落实司法救助措施,确保有生活困难的农民群众能够以司法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深化巡回审判制度,确保行动不便的群众能够快捷、便利参与到诉讼中来;建立法庭、乡镇党委、政府及村民自治组织的定期座谈制度,集中会诊矛盾尖锐的疑难案件,形成基层合力,确保将涉农纠纷最大限度消灭在萌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