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法院三项措施规范与人大代表联络制度
作者:王晟 发布时间:2008-09-17 浏览次数:741
本网淮安讯:近年来,盱眙法院为规范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制度,根据宪法、法律和上级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出台了与人大代表联络制度,对人大交、督办案件进行扎口管理,收到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
首先是在健全组织制度上下功夫,增强联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该院把与县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纳入该院工作的重点工作范围,增进与县人大代表联系,争取县人大代表支持该院工作,促进该院进一步做好审判工作。并将该院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事项,及时向县人大代表通报。每季度、半年、年度向全县人大代表寄送法院工作简报和征求意见函。
其次是在加强走访力度上下功夫。尊重人大代表欢迎其行使宪法赋予的各项权利,对人大代表做到诚恳礼貌,热情周到。对县人大代表的建议,经认真研究,全部及时予以答复。按时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人大代表来信,并将办理结果或办理进展情况及时答复县人大代表。对县人大代表提出的涉及审判工作的合理化建议由院领导作为重点进行研究落实。
第三是在拓宽联络形式上下功夫。使人大代表更能直观、感性的接触法院工作。该院把与县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工作任务。通过加强代表联络工作来推动全院整体工作,积极协助人大机关做好组织县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和对法院工作的评议活动。对县人大代表在视察、评议中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逐项落实并向其通报。另外,我院还通过加强与来自基层的代表联系,丰富了我院服务和谐社区建设的工作思路,通过主动与律师界人大代表联系,完善了律师阅卷制度,切切实实通过加强代表联络工作,为法院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定期组织开展与县人大代表的联络活动,加强对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及时解决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