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妇十年痴迷“法轮功” 劳动教养不思悔改再获刑
作者:张智慧 发布时间:2008-09-17 浏览次数:1473
今年60岁的张庆华1998年从棉纺织厂退休后,起初为了锻炼身体跟人学习法轮功,后渐渐走火入魔,一打坐就是几个小时,无心照料家庭,有病不治,发展了不少法轮功成员。1999年7月,法轮功被政府宣布为邪教组织和非法组织后,张庆华曾与一些法轮功成员到北京天安门广场公然修炼法轮功向政府示威,2002年8月因多次向他人散发法轮功宣传品被劳教三年,但张庆华解除劳教后仍不思悔改,从2006年7月至2008年,在其所住小区、农贸市场等地,多次向其邻居、老同事及路人散发印有“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福”字的护身符卡片、光盘等宣传品,有时还将宣传资料放在邻居家门口,到处宣称法轮功能保佑人,能防病和治病,还称法轮功定为邪教是国家主席一个人说的,总有一定会“平反”,甚至在被民警带到派出所盘问期间仍旁若无人在留置室里打坐修炼起法轮功。案发后,民警在其住处和随身携带的包中收缴了大量的《转法轮》书籍、经文、学法心得体会、印有“法轮大法好”字样的护身符卡片等法轮功宣传资料和宣传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庆华明知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的邪教组织,在曾因传播该组织的宣传品被劳动教养后,仍为该组织传播宣传品从而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