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淮安楚州法院是省高院确定的开展简易民事案件裁判文书格式化试点工作单位,省院通知下发后,该院迅速行动,采取“三统一”措施,扎实开展简易民事案件裁判文书格式化试点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该院立即召开院长办公会和试点部门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省院通知,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省院作出对简易民事案件裁判文书格式化进行试点的决策部署,既是法院进一步改进审判作风,落实司法便民,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新需求的创新举措;也是简化诉讼环节,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成本,缓解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案多人少的矛盾,减轻基层法官工作压力的有效途径;更是省院对楚州法院的信任和鼓励,必须严格按照试点的各项要求抓好落实,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二是统一组织领导。该院民一、民二庭和车桥、钦工、林集法庭均被省高院确定为试点单位,该院立即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院长亲自抓,分管副院长具体抓,相关业务庭长、法庭庭长、审管办和办公室主任为成员,并由院法庭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督促实施。该院将省院制作的《简易民事案件格式化文书样本》转发给民一、民二庭和三个法庭的审判人员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切实把握格式化的基本要求,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三是统一建立台帐。该院按照《通知》要求,制定了试点方案,要求各相关业务庭和人民法庭统一建立台帐,认真做好基础数据的统计,严格按照试点的时间要求抓好落实。为确保实行格式化裁判文书的审判质量,该院将由审管办将对试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简易审理的民事案件将逐件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予以通报反馈。同时,及时跟踪试点的运行情况,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成功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上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