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法院借力陪审积极应对新形势下的审判工作需要
作者:王建刚 发布时间:2008-09-17 浏览次数:1356
本网连云港讯:2008年来,灌云法院为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法官精英化步伐,克服案多人少的现实问题,在原有15名人民陪审员的基础上,经过深入细致的考察和选拔程序,报请县人大新聘36名人民陪审员,至此,该院的人民陪审员数量已增至51人,案件质量与效率得到了进一步提升。2005年,该院关于陪审员管理的经验与做法曾得到省、市法院的认可,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推广。2005年至今,该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普通程序案件856件,占适用普通程序案件数的35.11%。其中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结率98%,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58.24%。
一是规范运作,全面完善陪审员管理长效机制。一方面在政治处设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专人负责陪审员全面管理工作,内容包括进一步健全并完善陪审员个人档案,加强对陪审员的业务培训,开展对陪审员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审判纪律和作风、陪审工作实绩考核等,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比的依据;另一方面确定由各业务庭负责对陪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在合理期限内向拟作为合议庭组成人员的人民陪审员发出“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通知书”和“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通知书回证”,告知陪审员参加开庭的时间、地点,组织安排陪审员及时参加阅卷、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案件审结后及时填写《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登记表》等。
二是加强培训,积极提高陪审员业务素质。建立对陪审员多方位培训与学习制度,采取定期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观摩庭审、座谈交流,让陪审员对法院审判工作形成初步形成感性认识,通过集中授课,强化陪审员对法律基础知识、审判工作基本原则、职业道德与纪律的理性认识。在陪审员参审案件过程中,实行法官个案指导制度,由法官对陪审员进行案件审理全过程的解释与指导,同时,也要求陪审员通过这一过程加强对法官审判工作的全面监督。
三是合理安排,借助陪审之力提高办案效率。充分发挥现有51名人民陪审员的作用,积极采取措施提高案件审理效率。首先是认真落实陪审员参审案件“随机抽取”制度,做到陪审员不固定在一个业务庭,尤其是不固定在一个合议庭,切实保证人民陪审员职权真正依法有效行使;其次是扩大陪审员案件参审面和参审数量,努力克服案多人少、合议庭人员不足的问题。该院规定,陪审员主要陪审案件为刑事、民事、行政类,其中婚姻家庭、人身损害、民间借贷、未成年人犯罪四类普通程序案件为陪审员必须参审案件;再次是积极探索陪审员工作延伸职能,充分利用陪审员在社会经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拓展陪审工作内容,包括组织陪审员参与庭前调解、审后执行、帮教维权、信访接待、法制宣传等。2005年来,人民陪审员撰写普法宣传文章50余篇,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开展普法宣传12场(次),受到了辖区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四是保障待遇,充分调动陪审员工作积极性。首先是对因参加审判活动、接受业务培训所支付的学习费、差旅费、生活补助、误工工资等费用,列入法院财政预算,并按照实际支出进行报销;其次是根据陪审员参加庭审活动的实际出勤情况发放一定补贴费用,具体操作由各业务庭将《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登记表》报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后统一计算并发放;第三是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安排专门陪审员办公室,配置空调、电脑、家具等办公设施,保证陪审工作的正常开展;第四是依据陪审员年度工作进行评先评优,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