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不断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增强司法透明度
作者:陈浩亮 发布时间:2008-09-16 浏览次数:1044
本网徐州讯:近几年来,为了消除当事人和群众的疑虑和误解,实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宗旨,增进社会对法院裁判的理解与信任,铜山法院在实践中不断进行探索,推行“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的全新法官评价体系,案件实行判后答疑、法官寄语、附明法条等措施,并着力推行庭审小结,不断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增强司法透明度,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该院要求凡是经过开庭审理的案件,法官都要尽可能的在庭审中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当庭予以确认,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焦点当庭进行回应,深入浅出的辨法析理、答疑解惑,就当事人分歧从情理法的角度作出评判,借助庭审小结这个环节,在法院与当事人、群众之间架构起沟通的桥梁。
此举遏制了法官的恣意判断,有助于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法律素养,能及时有效的宣传法制,为判决和调解做好“铺垫”,使当事人息诉、服判、愿调,杜绝社会公众对裁判的妄加猜疑。当事人和旁听群众看到了法院透明公开的审理过程,知道了“法院为什么会这样判,不那样判”,使得该院调解撤诉的多了(调解撤诉率一直保持在76%左右),上诉、上访、信访、缠讼的少了(上诉率2%左右),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得到了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