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逃避法院执行,“老赖”可谓是各显神通,机关算尽,铜山县的一对夫妻就想到用协议离婚、一方独享财产、一方独揽债务的方法,达到金蝉脱壳的目的。近日。铜山法院以离婚约定不能对抗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依法对该“夫妻”的财产进行了搜查、扣押。

20083月,张某因为他人担保出售房产,被法院判决承担担保责任,替卖房人返还王某购房款4.5万元。卖房人下落不明,这笔债务实际就落在了张某身上,张某心有不甘,便开始盘算如何逃避债务。20085月,张某与妻子李某协议离婚,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权全部归李某所有,张某独自承担所有债务。法院执行过程中,这一纸离婚协议成了张某的护身符,执行法官确实也没有发现张某有什么财产,但在走访中却了解到张某、李某偶尔还共同生活,二人恶意逃避债务的企图昭然若揭。

法院认为,张某和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欠王某购房款,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依法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二人虽然在离婚时约定债务由张某负责清偿,但该内部协议不能对抗外部债权,更不能对抗强制执行。故法院依法追加李某为被执行人,搜查了李某住处,扣押了摩托车、电视机等物品。眼看自己的如意算盘落空,张某、李某只得乖乖的筹钱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