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长对市中院司法建议作出重要批示
作者:殷勤 顾建兵 发布时间:2008-09-16 浏览次数:969
本网南通讯:近日,南通市丁大卫市长在市中院关于城市房屋拆迁行政案件审理情况报告中批示:市中院提出的关于城市房屋拆迁方面的意见值得重视,请朱晋副市长交有关部门做好准备,政府常务会议专题议一下。
针对近年来南通拆迁类行政案件数量猛增,涉案人数众多,审理难度,终审判决后服判息诉率低,申诉上访比例高等情况,南通中院向市政府书面报告了关于城市房屋拆迁行政案件审理情况,并就规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秩序提出了司法建议:一是严格依法行政,保证拆迁公开、公正、公平进行。建立公示制度,增强拆迁的透明度,将拆迁工作流程、拆迁许可证的发放、评估依据、补偿标准、产权调换房源等向被拆迁人公布。在补偿安置上坚决贯彻平等对待原则,不因当事人的地位或无理取闹等因素而区别对待。二是规范拆迁评估,建立科学的市场化评估体系。严格拆迁评估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准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具有估价资质的评估机构定期向社会公示,供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选择,避免由拆迁人单独操控。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公布辖区内的区位基准价,并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三是统一强制拆迁方式,规范行政强制拆迁程序。建议在全市范围内统一采取行政强制拆迁的方式。具体实施强制拆迁时,应当通知被拆迁人和基层组织到场,做好被拆迁房屋及屋内物品的证据保全、财物交接等工作。四是加强沟通,合力化解拆迁纠纷。拆迁主管部门应尽量通过调解化解拆迁矛盾,对在诉讼过程中法院提出的切实可行的协调方案,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
日前,南通市市政府朱晋副市长已将该报告转批给了市政府法制办、市房管局、拆迁办等单位,上述几家单位表示将于近日召开协调会,将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梳理,并就相关问题出台整改性的规范意见,切实推进全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依法、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