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借助社会力量解决执行难
作者:夏友锋 发布时间:2008-09-16 浏览次数:914
本网徐州讯:铜山法院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积极探索有效解决司法难题,针对“执行难”现象产生的根源,一方面,通过调整充实执行力量、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执行方法艺术,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另一方面,积极汇报协调,有效借助党委、政府、人大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初步形成了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的局面。今年以来,全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110件,已执结1660件,执结案件标的3980万元,执行结案率在徐州市法院系统名列前茅。
一是营造党委政府关心支持、人大监督帮助的环境。县委成立了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分析法院执行工作状况,统一协调重大案件的执行;协助、配合与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纳入平安创建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范围,切实提高了各乡镇和职能部门主动参与法院执行的积极性,有4起案件镇政府和村委会共同出资帮助解决当事人现实困难,促使纠纷得到了彻底解决;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执行工作,直接促成了执行局内设机构的升格和执行救助基金的设立。辖区重大案件的执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面协助做当事人的工作,利用其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威望妥善化解易激化的案件,每年人大代表参与协助执行的案件都超过300件。
二是利用媒体促进执行。重大案件和集中执行活动,铜山法院都邀请市县电视台随访报道,展示法院维护法律权威、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力度和方法,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赖。同时,一些确无履行能力的案件,通过报道展示了执行轨迹,使群众理解法院,增强诉讼风险意识。特别是不讲诚信、企图暴力抗拒执行的当事人,在电视镜头前不得不有所收敛,配合执行,有利于顺利采取执行措施。今年,仅市县电视台就报道该院案件执行37件次,多次扬言“谁执行我的墙,我执行谁的人”的杨某,在徐州电视台记者两次随访报道后,终于接受了法院拆除其建在邻居宅基地上的墙头。
三是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为有效解决执行信息不畅和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问题,该院从由县政府出资组建、公安机关直接管理和使用的从事社会治安巡逻防范的近千名专职驻村保安人员中,选择了600多名担任执行工作联络员,充分发挥他们身处基层,人缘广、地缘熟、信息灵等优势,设定了提供信息、促成和解、法律宣传、防范和化解执行冲突等四项职责,并且选派干警对执行联络员进行了6次执行业务培训,执行存案以乡镇为单位通报了执行联络员。今年8月,出国打工回来的被执行人张某刚回到家中,信息便及时反馈到法院,拖欠三年之久的6000多元债务连同迟延履行利息,随着法院扣划其1500美元圆满执结。据统计,通过执行联络员的通报信息及其他有效工作,促成执结案件300多件。
四是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召开了公、检、法联席会议,专门就刑法第313条、314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研讨,沟通认识,使在法院执行工作中暴力抗法等犯罪行为得到了及时惩处,有效遏制了执行中的暴力抗法事件,维护了司法权威,净化了执行环境。
五是设立了执行救助基金。该院在全市法院率先设立执行救助基金,县政府每年从县财政拔出专款30万元,用以救助因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造成申请人极度贫困,易导致社会不安定的交通事故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等案件,今年已使21名生活特困的执行案件申请人得到了10余万元的执行司法救助,解决了他们生产、生活的燃眉之急,使这些生活无着的弱势、特困群体,充分体验到和谐社会党和政府带给他们的关爱和温暖,同时也缓解了执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