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三项措施过好“廉坎”
作者:瞿建华 发布时间:2008-09-12 浏览次数:1198
本网南通讯:在中秋、国庆佳节来临之际,南通中院纪检、监察室出台《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教育的通知》,要求法院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要努力营造廉洁清正、公正执法的司法环境,展示人民法官良好职业道德规范,过一个平安和谐、清廉文明的佳节,自觉维护法院和干警在人民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一是要利用一定时间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全市法院系统“五条禁令”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中秋、国庆是我国的传统佳节,节日期间不仅充满着亲情、友情的温馨,也往往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时期,特别在中秋佳节更是“廉坎”。该院要求全市法院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用公款赠送礼品、大吃大喝、互相宴请;不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让配偶、子女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接受任何部门、单位、个人赠送的各种代币购物券;不乱发钱物和乱花钱;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活动。做到一人廉洁,全家幸福,人人清廉,社会和谐。
二是各级领导要带头执行中纪委《若干规定》,为干警做出样子。该院要求全市法院广大党员干警要继续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牢记“廉洁自律无小事”的观念,常怀律已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带头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的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担负起本部门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树立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良好形象。
三是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该院要求全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执行廉政纪律情况督查的力度,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案件一经发现,一律从严处理,并要求各基层法院对节日期间开展教育、检查情况形成局面材料报中院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