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98,省高院发出苏高法〔2008302号决定,授予港闸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为“全省法院十佳警队”称号并记三等功,这是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中院支队的指导下、兄弟部门的支持下,全体警员奋力拼搏的结果,这既是警队的荣耀,更是港闸法院全体人员的荣耀。

今年来,港闸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以创建“全省法院十佳警队”为目标,始终紧密围绕法院中心工作,推进警队的正规化、专业化、科学化建设,狠抓内务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打造一支管理规范、装备精良、保障有力的法警队伍。

今年3月,法警大队围绕全省“双十佳”争创活动,在全省率先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在全省最早启动创建仪式,最早提出“双十佳”的“十好”自评标准,使争创活动有目标、有方法、有步骤、有监督。另外,在法院网站开设了“法警之窗”,及时反应警队的创建工作动态、好人好事、工作措施、警务分析等情况,促使警队创建工作能够规范、有序的开展。在日常工作中,警队严格执行《内务条令》、《执法行为规范》、《四项规则》的各项规定。同时结合警队的工作实际,在警容警纪、警务保障、参与案件执行等方面制定了详尽的工作细则和规定。自2006年起,港闸法院法警大队,在警务保障的模式上不断结合法院执行工作及警队的实际,制定了《港闸法院司法警察参与案件执行规则》,由警队内设执行中队采取程序性执行措施,可独立行使案件执行、诉讼保全中的查询、查封、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的实施权,从而,有力推进了法警业务水平的提升,有效地激发了司法警察的工作热情。该模式的实施,对提高执行案件的“执结率”及“执行标的额到位率”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2007年省法院法警总队对该协助执行模式予以了充分肯定,并在《警讯专刊》上,专门加了编者按,向全省警队作了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