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丰县法院在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的同时,不断加强与人民调解的联合,努力促成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

一是丰富形式,指导人民调解。定期组织社区人民调解员到法院旁听案件审理,定期组织法官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交流,选派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向人民调解员传授调解技巧,帮助他们提升调解能力。

二是加强合作,引入人民调解。一方面邀请人民调解员走进法庭,参加案件审理并协助法官开展调解工作;另一方面选择一些典型案件委托给人民调解员,让他们在庭外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自身优势,实现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的优势互补,以共同化解纠纷,实现诉调对接的良性互动。

三是确认效力,支持人民调解。对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凭生效的调解协议向我院申请支付令;为依当事人的申请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对人民调解的结果进行确认,强化了调解结果的履行力。今年以来,该院确认的23起人民调解案件的当事人已全部自动履行了调解协议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