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坚持四项制度办理代表建议受好评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08-09-12 浏览次数:958
本网徐州讯:昨天下午,在县人大组织召开的代表关注案件的督办汇报会上,在听取汇报后,代表对工丰县法院在办理工作中表示满意,并赢得了代表的一致好评。
一是坚持办前走访调查。联络办公室和承办人在办理前深入代表和群众了解情况,分析问题,把握矛盾,提出针对性办理措施。二是坚持沟通联系。在办理工作中,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当面听取代表意见,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三是坚持开门办理。在办理过程中,积极推行开门办理,最大限度地给代表以知情权、参与权,主动邀请代表参与办理过程,增强办理透明度。四是坚持跟踪督办。对代表交办案件,统一归口由联络室逐件登记,列入督办范围,跟踪问效,确保了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今年以来,该院承办的9件代表建议意见已全部办理完结,代表满意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