唤回母爱
作者:董正远 前进 发布时间:2008-09-11 浏览次数:1653
这是一个寒冷的冬季,寒风刺骨、大雪纷飞,千树万树梨花开,离过年只有几天了,正当人们都急急赶回家忙碌准备过年,全家团聚的时候,我和同事们却又整装出发了,进行第四次夜间执行,为一个变更抚育关系案的小女孩找她的母亲。
故事的经过是这样的。9岁的女孩小陈,她的父亲因交通肇事被判刑四年,母亲要求与父亲离婚,小孩随爷爷奶奶生活。后因某种原因小女孩被变更给母亲抚养。可是,小女孩的母亲却拒不履行抚养的义务,避而不到庭,无人照顾的小孩只好临时送到了某镇的敬老院。此事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
天底下哪有这样的母亲?一时不能结案事小,可是让一个小女孩无家可归,真于心不忍啊!
我们根据有关知情者所提供的线索,寻遍了被执行人所有能联系的亲朋好友,踏遍了被执行人可能会逗留的地方,时针又一次指向了10时、12时……,还是没能找到当事人的踪影。我们只好拖着疲惫的脚步回到了法院。
清晨,我们正在构思着新的执行方案时,电话铃响了。电话是被执行人李某的一个远方亲戚打来的,原来她的远方亲戚在和同学聚会吃饭闲聊时,谈论离婚问题给子女带来负面影响时,大家争论不休,有的说对男女双方当事人来说无所谓,但对小孩来说是莫大的痛苦和打击;有的说……又谈到大丰法院法官正寻找被执行人的下落时,这个远方亲戚未吃完饭就回家劝说小李,她知道法官为了她女儿的归宿问题所付出的艰辛。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她再也不四处躲避了。在亲人的陪同下,她怯怯地来到了法院,见到我们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对不起你们”,接着便放声痛哭。从她的哭诉中得知:原来她是个下岗职工,又没有住房,自己养活自己还有困难。听了她的哭诉,我们也为之心酸,面对站在眼前的当事人,这个本要被司法拘留的对象,原来并非有心抗法,实在是因为贫困和无助。我们渐生同情之心,即陷入了沉思:我不能就案办案,我们要把“大学习、大讨论”和“三个至上”的重要思想的理论精髓贯穿于执行工作中,尤其是人民利益至上,从关注保障民生上谋划思路,把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和期待作为追求的工作目标,致力于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不断增强司法为民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更好地服务民生,用实际行动扶助弱势群体。当即,号召在场的同志现场捐款数百元,还告诉李某准备报请院长批准减免她所有的执行费用。
李某手里拿着我们的捐款,热泪盈眶,她哽咽着说:不管多难,我一定要带好小孩,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尽一个母亲的责任,我会永远记住你们这些好法官的。
执行案件虽然结束了,但故事没有就此结束。我们又开始了执行外的工作:托人为李某联系廉价房,四处为她打听,就业的信息……
在大丰这块土地上,生活到处充满了爱心的阳光。一位热心的老板给法院打来电话,他从社会上了解到法官执行工作的艰难,表示愿意让李某去他家宾馆当服务员;一位退休老教师也同意按市场最低价把房租给她。阳光又照耀到了那个无助的她,笑容又回到了她的脸上,并流下了激动的热泪。
我们为一位年仅9岁的小孩重新找回了母亲的爱,而感到无比幸福,又因为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使一位法盲母亲为逃避社会责任而重新唤起母亲的爱,尽起母亲的责任而感到欣慰。正如果戈里所说:“如果有一天,我能够对我们公共利益有所贡献,我就会认为自己是最幸福的人”。是的,应该让别人的生活因为有了你的生命和关爱而更加美好。这是大丰法院法官的为民观。也是大丰法院为贯彻落实人民利益至上的一个缩影,有一首歌唱得好: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片爱,让世界会变得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