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法院加强“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朱来宽 发布时间:2008-09-11 浏览次数:961
本网宿迁讯:在“中秋、国庆节”即将来临之际,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为切实做好"双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采取加强学习教育、明确纪律规定、严格领导职责等措施,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廉洁。
该院采取召开党组会、中层干部会进行集中教育,各部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深入理解“六条禁令”以及《法官法》关于"十三种不得为"的行为规定等各种禁止性规定,努力增强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做到时刻紧绷“廉政弦”。结合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认真学习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增强纪律观念,警示干警洁身自爱,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得侵蚀,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任何违纪问题。
该院要求全体干警在"双节"期间,必须遵守以下纪律规定:
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现金、礼券和其他财物,对未能拒收的馈赠,必须按规定及时登记上交;严禁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特别是律师的吃请、应邀外出旅游、钓鱼及其他娱乐活动;严禁借庆祝节日之名用公款赠送礼品、互相邀请、大吃大喝,组织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动用公车、警车为个人或亲友办私事;严禁利用婚丧嫁娶敛财;严禁干警以探望领导、走亲访友等名义,搞感情投资、权钱交易;严禁干警参与封建迷信、赌博、酗酒闹事等活动,杜绝一切不良反映。
该院要求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在模范遵守各项廉政纪律的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要求,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率先垂范,加强管理,带头做好本人、本部门或分管部门的廉政工作,认真落实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廉政承诺书”和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保证书内容。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监督和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