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严把“四关”力促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提高
作者:赵大勇 发布时间:2008-09-11 浏览次数:911
本网盐城讯:滨海法院紧紧把好四个关口,力促全院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提高。今年 1-8 月份,全院审结的 2105 件民商案件中,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5.1% ,此项指标位列居全市前列。其主要做法:
一是严把分案关。庭长在分案时,要求承办法官除法律明文规定应当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一律先适用简易程序;对于一些较为疑难复杂的案件,直接指派庭内业务骨干审理,避免部分法官在接到案件时对适用简易程序的“畏难情绪。
二是严把办案关。强化主审法官的责任和效率意识、减少不必要的办案环节,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避免因接近简易程序审限而被动“简转普”情况的发生;加大诉讼调解力度,积极做好诉调对接工作,促进疑难复杂案件的调撤结案率,尽量减少疑难复杂案件进入普通程序。
三是严把转案关。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一律先由庭长审查后,报分管院长把关;对于因主审法官能力和责任心不强等原因导致程序转换的,一般不予批准,而由庭长指派人员协助主审人对案件的处理,必要时还可以更换案件主审人。
四是严把考核关。将简易程序适用率作为全院民商事法官审判质效考核的重要指标,按月对全院民商事法官简易程序适用率进行排名,在全院予以公布,简易程序适用率直接与法官个人奖罚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