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日前,一起因雪灾之祸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在镇江京口法院法官的倾情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去年年未至今年年初,我国部分地区出现了一场百年未遇的雪灾,镇江市同样遭到雪灾袭击。镇江市个体工商户李某在该市京口区谏壁镇某村租用的厂房因积雪压顶,为了减轻房屋的压力,避免安全问题,李某出一百元报酬请当地某村民帮助其清扫屋顶的积雪,但该村民因考虑到安全问题而未同意。在该村打工的苏北民工朱某得知此消息后,主动到李某的厂房顶上清理积雪,不慎坠地受伤,引发了一起意外之祸。朱某因伤势严重,虽经医院全力抢救,朱某还是成了植物人。因家徒四壁,无法继续为朱某治疗,朱某的家人代朱某诉来本院要求李某及村民小组给付医疗费用。李某认为朱某是自行在厂房扫雪,其并未雇佣朱某扫雪,拒绝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李某称其也不富裕,无力承担巨额的医疗费用,如法院判决他赔偿,他也只有远走他乡躲债。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针对该案的急与难,原告家人的哭与闹,多次双方做工作,耐心说理,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李某一次性赔偿原告朱某17.5万元,双方了结此纠纷,使该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