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平江法院化解行政争议追求案结事了
作者:汤伟平 发布时间:2008-09-11 浏览次数:1223
本网苏州讯:近年来,苏州平江法院以案结事了为追求,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目的,以规范庭审行为为抓手,积极探索新时期行政审判的新思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以规范庭审为切入点,确立规范、高效、公正的庭审行为
首先,以“百庭观摩”活动为契机,严格规范庭审程序。平江法院行政庭在苏州中院组织开展的 “百庭观摩”基础上,把规范庭审延伸到规范整个司法行为中去。要求做到:接收新案析焦点,调查案情重调和,审理案件讲程序,庭审小结细释明,案后协调勤沟通。在审理案件中除要求审判人员坚持庭前准备、庭中规范、庭后总结的做法和庭前准备一份庭审提纲、召开一次庭审准备会,分析庭审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决定是否需要庭前证据交换和召开听证会外,对在接收新案时发现的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案件,做到及时向院、庭长汇报案情,及时研究案件审理和协调的预案,及时掌握易激化矛盾的要点,及时向当事人做好法律释明。近年来除化解了多起矛盾易激化案件外,平江法院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也有了明显的提高,案件的协调成功率大幅度上升,达70%以上。
二、以化解行政争议为努力点,建立庭前、庭中、庭后的协调制度
化解行政争议是行政审判工作中的要点和重要。据此,平江法院行政庭一是在学习上级院有关会议和全国、全省行政审判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明确要求审判人员在审理行政案件时,把化解行政争议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统一了思想。二是确定了案件协调的基本原则,即必须在现行法律许可范围内,尽力做好案件的协调工作,统一了准则。三是确立了案件协调的基本程序,包括阅卷程序,听证程序,合议程序。阅卷时要寻找出案件的协调的切入点;听证时要寻找出案件的协调的关节点;合议时充分考虑案件协调的关键点,统一了行为。
在审查涉及城市房屋拆迁类行政诉讼案件中,要求审判人员做到“五个一”,即:上一次门,交一次心,核一次帐,看一次房,讲一次法。“上一次门”,就是要求主审法官亲自到被拆迁人家中,了解其家庭的生活现状、就业状况、子女的学习等基本情况。“交一次心”,就是要求主审法官要贴近被拆迁人,通过谈心解除其心中的困惑,掌握其提出的主张。“核一次帐”,就是帮助被拆迁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裁决所认定的安置补偿金额进行逐项核对,查安置补偿是否到位。“看一次房”,就是对涉及现房安置和过渡房源的,要求拆迁人必须让被拆迁人到房源坐落地看房验房。“讲一次法”,就是要求主审法官要及时向被拆迁人和拆迁人,阐明国务院和苏州市有关涉及城市房屋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安置补偿、评估方面的主要条款和实质内容。在协调涉及平江新城建设项目和平江历史街区建设项目的一系列案件时,承办人员对每件案件的案卷材料都进行了认真的分析,通过阅卷根据不同的情况,确立了有针对性的协调方案,通过庭审或听证掌握争议的焦点,确立化解争议的方法。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协调手段,有的需要在庭前对被拆迁人着重做好法律的释明工作,有的需要在庭中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落实房源问题,较好地化解了矛盾,协商解决了多起矛盾易激化案件,促使了重点建设拆迁项目的多户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达成了拆迁协议。
在审查非诉类行政拆迁案件中,坚持异议复核和适时听证的程序。该程序要求在立案后3天内必须向被执行人发出一份《异议复核表》征求其意见,如被执行人提出的异议,没有明显与法律相抵触,就必须组织一次听证,听取被执行人的陈述和申请执行人的答辩。在审理王某与苏州市平江区人民政府撤销行政强制决定一案中,原告王某曾多次扬言要采用极端手段,并在家中安放了两瓶煤气罐,了解这些情况后,我们首先通过其兄与其取得了联系,适时向其展开法律释明工作,并将其家庭的困难向拆迁人反映,最终化解了矛盾。事后原告王某送来了致谢的锦旗。
三、以实现案结事了为终结点,设立息诉、息访、息纷的工作预案
定纷止息是当前一个时期法院整体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案结事了的根基,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设立息诉、息访、息纷的工作预案,是化解行政争议,达到定纷止息、案结事了的一种有的放矢的做法。据此,从去年下半年始,平江法院行政庭设立息诉、息访、息纷的工作预案。主要建立了案前分析登记、案中法律释明、案后跟踪回访的工作制度。对涉及群体性案件和矛盾易激化案件列入案前分析登记范围;对行政相对人理解法律精神不当或有偏差的适时在案中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对已结案件中,有可能引起涉诉、涉访和矛盾激化的案件,建立案后跟踪回访的具体措施。如,在审理张某等四十多人因平江历史街区风貌改造而提起的共同诉讼案中,承办人员首先在案前实行了登记和调查分析,确立了可能协调的对象,有的放矢的展开息诉、息访、息纷工作;在案中准确地开展法律释明,适时向相对人释疑解惑,依法合情地开展息诉、息访、息纷工作;在案后耐心细致地做好跟踪回访工作,会同其他部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努力解决相对人提出的一些实际困难,以达到化解行政争议的目的。近年来,在审判人员的努力下,平江法院行政庭协调化解了多起涉诉、涉访和矛盾激化的案件。如,涉及平江新城建设项目的沈文斌案和王增荣案,涉及平江历史街区建设项目的蒋盘珍以及陆熙英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