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法院共建地区涉诉案件同比下降22.17 %
作者:宋华俊 发布时间:2011-12-21 浏览次数:300
“周市镇与昆山法院开展和谐共建以来,各类案件连年下降,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得到普遍认同。”在12月19日召开的苏州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暨“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经验交流会上,作为试点共建单位代表,昆山市周市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建根感慨地说道。
2009年5月全面推广“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以来,苏州两级法院已与380余家单位和组织建立了共建关系,和谐共建活动的足迹遍布苏州的村镇、社区、基层单位。三年多来,全市法官下基层16800余人次,举办法制讲座600余场,接受群众咨询40200余人次。
和谐共建活动也受到了基层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有力提升了法院与共建单位联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苏州两级法院共协助共建地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7500余起,共建单位共出资2700余万为375家涉诉企业垫付工人工资,出资220余万解决了586件案件当事人的困难。
据悉,通过和谐共建活动的开展,苏州法院也收获了“一升一降”:群众满意上升幅度连续两年位居全省法院榜首,受理案件数首次出现下降,其中共建地区涉诉案件同比下降了22.17 %。
与会代表纷纷表示,和谐共建活动已成为苏州两级法院能动司法、服务大局、联系群众和创新工作的品牌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