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日前,盐城亭湖法院发出《关于重申中秋、国庆期间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八条禁令: 一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现金、礼券和其他财物对未能拒收的馈赠,必须按规定及时登记上交;二是严禁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特别是律师的吃请、应邀外出旅游、钓鱼及其他娱乐活动;三是严禁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四是严禁利用职权影响,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并借机敛财;五是严禁涉足“黄、赌、毒”场所及参与各种形式的迷信活动六是严禁酗酒,节日值班工作人员不准饮酒影响工作;七是严禁公车私用;八是严禁其他各类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