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最近,最高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并于9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好地掌握新《规定》,丰县法院组织全体民事审判法官进行了学习座谈。并按照要求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 

学习讨中,大家一致认为,新《规定》从诉讼时效起算、中断、中止、效力、附则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规定。对于统一司法尺度,公正高效审理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座谈会上,法官们还就新新《规定》的理解与适用进行了深入有益的探讨与交流,使参学人员明确新《规定》关于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为在施行后的审判实践中正确适用做好充分的准备。大家表示,要学习好新《规定》,吃透其精神,并在今后的民事审判工作中熟练运用。文章出处:丰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