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诉讼调解结案率高
作者:邱淑玉 袁玲玲 发布时间:2008-09-10 浏览次数:1080
本网南通讯:根据南通中院近期公布的审判质效指标数据,江苏通州法院2008年1至8月民事案件调解率达61.33%,同比增长8.34%,在南通市各基层法院中名列前茅。
通州法院在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的过程中,把和谐诉讼理念融入审判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实行立案调、送达调、庭前调、庭中调、庭后调、判前调全程调解模式,在调解过程中,院长、庭长全程协助审判人员进行调解,对承办人调解有难度的案件,实行换人调解,加大了调解成功的可能性;该院加大诉调对接力度,依托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邀请村干部、工会、妇联、司法、检察等部门参与案件调解,数起当事人有矛盾激化倾向的案件,得以妥善处理;该院注重调解方法的灵活性,充分利用保证人制度、附条件调解制度,对被告不履行调解协议进行一定的制约,增加了原告对调解的信任感,多数调解协议被告自觉履行。
调解率的提高,一方面提高了审判效率,该院1至8月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为24天,同时避免法官硬性判决出现的各种错案和矛盾激化现象,有利于提高案件质量,降低上诉率、上访率,减轻了执行工作的压力。全院法官已经形成了“多调少判”的工作理念,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