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院、庭长带头办案促升审判质量
作者:陈广春 朱海俊 发布时间:2008-09-10 浏览次数:931
本网盐城讯: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滨海法院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各项工作措施,院、庭长主动带头办案,有力地促进了审判质量的不断提升。
该院专门出台了《院、庭长办案实施意见》,明确规定,院长每季度办案1件,庭长全年办案不少于25件,并纳入审判业绩考评。同时规定,所有案件的裁判文书必须由所在庭庭长对法律文书进行把关,力争使裁判文书成为公正司法的有效载体。
在院、庭长带头办案的同时,该院还根据院、庭长的专长,实行院、庭长带头授课。定期讲授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分析审判工作的运行态势,传授审判经验和调解方式方法。同时,对已审执的案件实行随机抽查,既评查审判质量,也评查文书质量;既评查实体,也评查程序;既评查事实证据,也评查法律适用。并将评查情况登记造册,记入法官业绩档案,作为法官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院、庭长带头办案,有力地促进了该院审判质量的全面提升。今年以来,该院的审判工作呈现了“双高、双降、双零”的新局面。一是高调解、高履行。1-8月份,调撤率达到81.26%,自动履行率不断提高,采取强制措施与去年同期下降21.12%;二是降上诉、降上访。1-8月份,上诉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71个百分点,涉诉上访再创新低,正常访仅5件,非正常访实现“零”目标;三是零再审、零上访。1-8月份,该院审理的案件申诉再审率、进京上访率实现了“零”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