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法院关注民生服务三农 做新农村建设的捍卫者
作者:乔继东 发布时间:2008-09-10 浏览次数:1137
本网镇江讯:立足地方实际,服务区域发展,句容法院将关注民生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大涉农案件的审理力度,对涉及"三农"纠纷案件,采取多项措施,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确保基层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实际行动扎实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开展。
(一)坚持为农民提供法律服务,增强农民法制意识。针对涉农案件当事人大多诉讼能力不强的特点,加强诉讼指导、诉讼风险提示和证据规则释明工作,必要时依职权进行调查取证,为农民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提供帮助,弥补其在诉讼上的弱势。通过诉前风险提示、发放诉讼须知、开展巡回就地办案、加大对人民调解组织指导、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加强法制宣传,把法律服务做到村、送进户,不断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基础知识。
(二)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从切实化解农民纷争、促进农村和谐、服务农业发展出发,坚持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依法审案的同时,将司法调解贯穿到审判及执行工作中,全力推进诉调对接,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防止矛盾激化,力求案结事了,力争审判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针对涉农案件的特点进行调查,摸准农村当事人按季节收入不同时期的履行能力状况,全面调处矛盾纠纷,力争调解结案;针对农村当事人法律意识浅薄,自觉履行能力差,尽力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一案一策,对症下药,促其自动履行;切实加强与当地党政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基层民调组织的作用,争取他们对审判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并适时邀请农村干部、司法调解员参与案件的调解,促进矛盾的化解和案件的审理。
(三)落实司法便民措施,保障诉权,减轻讼累。针对农村当事人居住松散,难以寻找,收入不固定,财产状况相对难以掌握等特点,办案人员经常赴农村案发地,深入农村农户、田间地头调查取证,以准确全面地了解情况,以稳妥审理婚姻家庭、乡邻关系及宅基地等事关农民生产生活的案件;针对居住农村当事人大多工作岗位和时间不固定,办案法官选择中午、晚上等当事人可能回家的机会送达法律文书,配合当事人时间开假日庭;针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赔偿及农民工劳动争议等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行,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农村当事人法律意识欠缺、交通不便等特点,坚持实行巡回审理并不断扩大巡回审理范围,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当事人实行口头起诉,适时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