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当头,沛县法院东门口前,郝某已经站了快一个小时了,脸色白的有些吓人。她还在犹豫,已经是两个孩子奶奶的她,对状告自己的前儿媳这件事上,似乎挣扎了很久,但想到自己越来越大的年纪,想到自己每况愈下的身体状态,想到家中那两双无依无靠的眼睛,郝某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眼神变得坚定:告,必须得告。

  独木难支,带上孙子告儿媳

  郝某的儿子姓位,前儿媳姓汪,两人婚后共生育两个儿子,长子位小明,次子位小亮。2008年,因夫妻感情不合,两人经沛县法院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约定两个孩子均由位某抚养,汪某不承担抚养费用。离婚后,汪某离开位家,去向不明。但在2012年,位某因病去世,抚养孩子的重担一下落在了年纪已经不小的郝某身上。随着年龄的增长,郝某身体每况愈下,自感抚养两子已力不从心,自2016年以来,郝某找到多个部门反映情况,希望前儿媳能分担抚养孩子的压力,但已与汪某失联多年,两幼子的抚养问题一直没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2017年6月,坚持到长孙位小明已成年的郝某感到实在难以为继,只好以次孙位小亮的名义将孩子母亲汪某告上了法院,而原告位小亮,2005年9月出生,还只是一个六年级的小学生。

  抽丝剥茧,庭前调查做完备

  案件立案后,因需送达相应手续,承办法官吴然在郝某家中与位小亮有了初次接触。身体单薄,衣衫褴褛,蓬头垢面,拘谨不言,这是位小亮给吴然法官的第一印象,能看得出,郝某的家庭生活条件不尽如人意,甚至可以说困苦。为了呵护孩子那脆弱的自尊心,吴然法官开始小心翼翼的与他交流。在与孩子聊天过程中,吴法官明显感觉出起诉母亲一事并非孩子自愿,通过与位小亮多角度沟通,他才渐渐放下戒备心。原来,被告汪某一直私下与位小亮保持联系,奶奶郝某并不知情,之所以答应奶奶起诉妈妈,是因为最近一次去妈妈家时,妈妈把他骂出了家门。在位小亮的指引下,法院工作人员顺利找到了汪某并向其送达应诉手续,确定了开庭时间。

  矛盾重重,多方协调做工作

  知晓汪某一直背着孩子奶奶探望位小亮一事后,吴法官敏锐地意识到,也许郝某与汪某的矛盾冲突才是造成当年汪某与位某离婚的主要原因,因此,在开庭之前,法院积极寻求妇联的帮助,妇联知晓案情后什么重视,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开庭当天,汪某与现任丈夫李某一起来到法院,位小亮在奶奶郝某的带领下也来到法院。正如所料,一见面郝某与汪某多年的宿怨即时爆发,双方吵得不可开交,无奈下只能强行将两人分离开作调解工作。吴法官先与汪某交流,从法律上进行释明,希望她能够直接抚养位小亮,但汪某听后欲言又止,对抚养一事表现并不积极,细问之下才知,汪某与现任丈夫李某均系再婚,婚后两人已生育一子一女,而李某与其前妻亦生育三个孩子,因此汪某现阶段经济拮据,无力抚养位小亮,也不同意负担抚养费,只是承诺可以多去学校探望,并给孩子提供少量学习用品及食品。考虑到汪某的客观情况,直接抚养位小亮确实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而通过进一步了解得知,汪某与李某的家庭经济主要来源于李某,汪某仅是家庭妇女。于是妇联工作人员将李某叫到法庭外单独劝导,汪某也与李某商量,最终同意每月给付300元抚养费。

  全力争取,真诚打动化纠纷

  汪某虽然同意给付抚养费,但因此前与郝某的矛盾由来已久,只希望将钱交给位小亮,而不同意由郝某经手。位小亮是未成年人,将钱直接给他显然不合适;而他哥哥位小明常年在外打工,将钱给位小明又无法及时解决位小亮生活学习所需。眼看着好不容易达成的共识又要搁浅,情急之下,吴法官及妇联工作人员带领汪某乘车赶到位小亮就读的学校,向该校负责人反映了当前情况,听完法官及妇联同志的讲述后,学校负责人十分重视,当即决定指定校内由专人保管位小亮的抚养费,并承诺制定详尽账目记录抚养费的每笔支出,如此,汪某的心病终于得到解决。回到法院后,知晓了这件事的郝某感动的泣不成声,汪某也十分感激,当下俩人抛开过往恩怨,为了孩子更好的未来,双方顺利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

  法官办案,法理当先却也需兼顾情理,尤其对于类似抚养费案件时,如果仅从法律规定入手,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处理不好时容易造成矛盾激化,所谓“家务事,剪不断,理还乱。”如何抓好矛盾双方的利益共同点,引发共鸣,以情感人,以理动人,才是解决案件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