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开着奔驰,一边欠着外债,“老赖”朱某最近日子不好过,被昆山法院实施司法拘留尚未满15日,在看守所的朱某就向执行法官递交了具结悔过书,对其抗拒执行的行为表示悔恨,通过此事“目睹了法官的工作现状,充分体会到法官工作任务的繁重,对我们夫妻因个人情绪问题在法院大吵大闹的恶劣行径表示真诚的歉意”,并主动要求执行法官联系其妻筹款,付清了结欠申请人的所有款项。

  据悉,2016年8月,申请人孟某与被执行人朱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朱某将其名下一套房产以47.5万元的总价出售给孟某,孟某支付了购房款21.5万元后,朱某夫妇出尔反耳,不愿按约将房产交付孟某,几经交涉无果后,双方只好对簿公堂。经审理法官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约定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朱某夫妇返还孟某购房款21.5万元,同时自愿支付孟某房屋的实际损失款9.5万,共计31.5万。朱某夫妇分四期支付,若有一期未按期足额履行,则朱某需支付违约金2万元。调解协议签订后,朱某夫妇按约支付了第一期21.5万的房款后,其余三期经孟某催讨,均以没钱等理由敷衍搪塞不予支付。孟某无奈,只好求助于法院,于今年3月向昆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登记在朱某名下有一辆白色梅塞德斯奔驰SUV汽车,该车折旧后的市场价值约20余万元。承办法官随即对该车辆进行了查封,期间继续联系朱某夫妇促其还款,朱某夫妇却置若罔闻。2017年6月20日上午,经申请人孟某蹲守配合,执行法官协同法警亲自上门与朱某夫妇斡旋两个多小时,后顺利将奔驰汽车扣押至法院。随同赶来的朱某夫妇,经法官耐心劝说仍不愿付款,反而在法院接待室大声吵闹,及其嚣张,对其不履行的行为百般狡辩,却又解释不了其不愿上交汽车钥匙的原因。鉴于此,同日昆山法院便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15日的惩罚措施。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在看守所仅仅经历4日,在法律强大的威慑力面前,朱某的“理直气壮”顿时就没了踪影,“一赖到底”的念头最终没有成形,乖乖掏钱还清了欠款,法院亦对其提前解除了拘留措施,该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最终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法官提醒:民无信而不立,欠钱还债乃天经地义之事,对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老赖”们千万别想再“赖”,及时履行是正解,千万勿抱规避执行的侥幸心理。在现今大力推进执行体制改革,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的执法大环境之下,信用惩戒、强制措施、刑事追究“三把利剑”高悬,“老赖”们与其每日提心吊担,不如趁早履行完毕,你自以为已经“躲避”的债务,极有可能在你人生的关键时刻成为压垮你的最后一根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