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法院:巡回审判进社区 多方听证明案情
作者:刘亭玉 发布时间:2017-06-28 浏览次数:1040
6月26日下午,溧水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郑娉娉带领书记员来到溧水区永阳镇太平岗村村民委员会,就一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邀请该村村民、村干部及被申请人家属共计17人举行听证会,开展巡回审判。
当天下午2点30分整,所有听证人员准时来到村委会临时会议室。“本次听证会开始!”随着法官的宣布,听证会正式进入流程。
被申请人薛某某智力较常人低下,2000年薛某某与魏某结婚,现如今智力下降严重,经鉴定为中度精神发育迟滞,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故被申请人父亲薛某向法院申请认定薛某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要求指定自己担任薛某某的监护人。但薛某某的丈夫与婆家人认为薛某某的监护人应当为其丈夫魏某及其婆家人,而非薛某某的父亲。
在法官的主持下,本次听证会围绕薛某某娘家与婆家的家庭情况、生活情况及监护人应指定谁更有利于维护被申请人合法权益的焦点问题,在场人员都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听证会召开过程中,双方家属一度因情绪激动发生争吵,但在法官的细心讲解与开导下,双方平息了怒火,“对,法官说的对,我相信法院会有一个公平的裁决!”会议最后,法官分别对双方家属做起了工作,希望大家能够从薛某某的幸福生活考虑,理性处理薛某某的监护权问题。
本次巡回审判,进村听证,旨在更好的了解案情,听取百姓呼声,为作出合法合理的判决打好事实基础,让公民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