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丁某是一家饲料批发部的老板,陈某则是这家饲料店的老主顾,常年在丁某的批发部购买鸡饲料。2016年底,丁某心里盘算着将赊出去的账收回来,便带着双方往来的一叠结算单原件找到了陈某,结算单中明确载明了供货时间、欠款金额,也均有陈某本人的签名,共计14000多元。陈某却提出鸡饲料有问题,说他的鸡吃了以后都生病了。丁某心里明白,陈某这是想让自己在价款上打个折,就主动提出干脆就12000元把这个事情解决掉,于是在老丁某的妥协下,两人就给付饲料款金额的问题达成了一致。

  第二天,丁某就到陈某家里索要12000元饲料款,还把结算单原件当即交付给了陈某,陈某当即把结算单撕毁后,从口袋中拿出了一叠钱给原告清点。清点结束后,丁某发现里只有11500元钱,相较之前商量好的数目,还少了500元钱。当他询问对方原因时,陈某却表示他只愿意支付这么多钱,不要就算了。听了老陈的话,老丁生气不已,他心想自己已经减免了2000多元的饲料款,现在对方不仅不履行承诺,还出尔反尔,简直是得寸进尺,随即,耿直的丁某就把这笔钱扔在了桌子上,气呼呼的离开了陈某家,并一纸诉状将陈某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关于到底谁拿的11500元的钱?双方各有说法,原告表示自己将这笔钱放在被告家的桌子上之后就离开了;被告虽承认撕毁货款凭证的事,但陈述原告已经拿走了11500元,否则也不会把原件给自己,自己最多尚欠500元饲料款。这笔钱难道是自己长腿跑了么?很显然,两个人当中有一个人没有说实话。究竟当事双方谁在说谎?案件审理一时间陷入了僵局。就在案件一筹莫展的时候,原告突然想到了那天起争执的时候,自己报了警,随后,出警民警的证言使整个案件的走向变得明朗。当办案法官问及那11500元饲料款的去向时,出警民警给出了明确答案,也就是原告丁某并没有拿那笔钱,否则两人也不会为了区区500元报警。当看到承办法官与处警民警的谈话笔录后,被告陈某当即傻了眼。在证据面前,老陈向法官坦白了自己心里的小算盘,他认为自己都将原件都撕掉了,原告就是空口无凭,就想赖掉这笔钱。

  当陈某发现庭审局势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扭转,所有的证据都对自己不利时,为了不让事情进一步闹大,主动向法院提出了调解请求。最后的结果就是被告不仅支付了全部的货款,还支付了违约金,所谓是心机算尽,反赔了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