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什么比亲情更可贵的么?特别是父母与儿女之间的亲情。高某和李某老两口在敬老院里从执行法官手里拿到全部的执行款时,心情非常复杂。

  与女儿、女婿签订“协议委托书”

  高某和李某是一对老夫妻,均已八十多高龄。高某之前做过一段时间老师,虽然拥有退休金,但高某患有糖尿病,几乎已经没有视力,且不能行动,李某几年前中风,口吃不清,也一样的行动不便。“养儿防老”,老人没有了生活自理能力,做儿女的义务就是要赡养父母。老两口有一儿一女,儿子已经去世,老两口便于2010年11月和女儿签订了“协议委托书”,约定高某的退休工资由女儿女婿保管,用于日常开支,老两口的衣食起居由他们照顾。老两口和女儿女婿在一起生活,女儿女婿也为老两口专门盖了一件卫生间,方便他们的生活。但老两口的基本生活主要是孙女在照顾,虽然这样,老两口也算是老有所养,平静的日子过了一段时间。

  巨额财产打破宁静

  生活一段时间后,高某得知自己有一笔教师待遇款约12万元可以领取,但高某行动不便,所有的手续自己无法办理。女儿女婿先后去了镇江、南京、北京等地帮高某完成了一系列手续并于2013年11月领取了这笔教师待遇款,但并不愿意交到老两口手里,并且将高某的银行卡密码进行了修改。老两口对女儿女婿的做法很气愤,觉得自己的生活平时也都是孙女在照顾,女儿女婿很少关心他们的生活,现在自己的教师待遇款也被女儿女婿拿走,便搬到了某养老院生活,协议终止了履行。2014年6月,女儿女婿因故离了婚。后老两口将女儿女婿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与女儿女婿之间的“协议委托书”,并要女儿女婿返还自己的12万元教师待遇款和银行存款共15万元。句容市人民法院于2015年7月作出判决,解除了该协议,由于女儿女婿为老两口也付出一些,法院在查明后判决女儿女婿返还8玩余元给高某。

  倾力执行,款项终到老人手里

  判决生效后,女儿女婿对判决不服,一直不愿履行判决义务。老两口于2015年8月向句容市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由于该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特殊,执行法官在第一时间到敬老院找到了老两口,向老两口了解了详细情况和真实想法。从老两口那里执行法官得知,女儿在一家服装厂做工,每月有3000多元的工资,女婿则在村里开杂货店,收入也还不错。由于是父母和女儿女婿之间的纠纷,执行法官首先并没有直接采取强制执行的方式,而是多次找到两个被执行人谈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能够感化他们,但两位被执行人顽固不化,坚决认为判决不公,拒不履行判决义务。

  鉴于两个被执行人丝毫没有悔改之意,2015年11月13日,句容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对女婿采取了拘留15日的强制执行措施。拘留期满后,被执行人还是不愿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决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冻结、划拨。2016年1月26日至28日,执行法官先后查询了被执行人在江苏省农村信用联合社等12家银行的开户信息,全部存款账户只有3000余元,完全不够履行判决义务。执行法官明白,在两个被执行人拒不愿意履行判决义务的情况下,其名下的财产一定已经被转移走了。

  面对狡猾又顽固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丝毫没有放弃,多次突袭被执行人住所,在2016年1月29日再次将女婿抓获,做出了拘留15日的决定。这一次,被执行人终于熬不住了,终于在2016年2.1日,履行了3万元的义务,女婿也被提前释放了。执行工作有了一定的进展,但仍然有5万余元的执行款没有到位。

  2016年2月25日,句容市人民法院将两个被执行人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网络上进行曝光。之后,执行法官依然不依不挠,电话打了很多,被执行人家里去了很多次,都只为能够将剩余的执行款执行到位。为了将老人的钱款执行到位,执行法官使出了组合拳。电话催促、当面谈话、冻结银行存款、采取拘留措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在这样的执行高压下,女婿的妹妹主动找到了执行法官,帮被执行人履行了剩余5万元的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被执行人女儿女婿从头到尾顽固不化,丝毫不念父母亲情,却在2015年至2016年,该案判决生效后和执行过程当中,多次无理信访、上访。在信访材料中歪曲事实,被执行人指责法院判决使得父母住进了敬老院,剥夺了他们赡养父母的权利,自己是愿意抚养他们的,俨然一副孝子的面孔。法院解除了“协议委托书”,和赡养监护权利无关,并没有被赡养父母的权利。在监察室工作人员去往敬老院向二位老人了解情况后,二位老人说女儿女婿根本在生活上不照顾他们,还侵吞了他们的教师待遇款,他们对法院判决很满意,是自己要求搬到敬老院住的。

  最终,该执行案件与2017年5月执结,所有执行款8万余元全部交到了高某老两口手里。在敬老院里,老两口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表示感谢,同时也落下了包含复杂情感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