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了红灯还咬交警 妨害公务领刑4个月
作者:王蕊 发布时间:2017-06-09 浏览次数:431
近日,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刘某妨害公务罪一案,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刘某在听到判处拘役四个月的宣判结果时,竟然大闹法庭,躺在法庭嚷嚷着不起来,缠闹十几分钟后才由法警“抬”离法庭。
被告人刘某是文盲,2017年5月10日大清早,刘某骑着电动车带着十几岁的女儿,行驶到某十字路口北侧时,因正值上班上学高峰期,有4位交警正在执勤,秩序本来井然有序,却发现刘某骑电动车载人还闯红灯,便拦下了刘某,拔下了她的车钥匙。在民警批评教育无效后欲当场对其进行处罚时,刘某情绪激动,挥舞双手要抢回车钥匙,还表示虽然是红灯,但是当时并没有行人,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不应该处罚她,还采用言语辱骂、身体冲撞、扇巴掌、嘴咬等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致4位民警受伤。经鉴定,其中一名民警所受之伤属轻微伤。
金坛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刘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刘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庭审中,被告人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保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正常履行职务,惩罚犯罪,判处刘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