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能获得多财产造借条 触法受刑罚悔恨已晚
作者:陈思聪 发布时间:2011-12-20 浏览次数:281
夫妻之间发生矛盾,丈夫便伪造借条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将夫妻共同房产转移他人。近日,射阳法院对该起妨害作证罪作出一审判决。
丈夫吴某于2010年3月至同年4月,因和妻子徐某发生矛盾,便指使崇某、唐某、曹某、刘某作伪证,并伪造借条向法院提起4起虚假民事诉讼,将夫妻共有房产门面四间、商品房一套转移他人。
案发后,吴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指使他人作伪证,情节严重,其行为严重构成妨害作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犯妨害作证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正确,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吴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遂作了被告吴某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