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 ,常州法院对两起涉黑大案宣判,其中丁国柱案中,丁国柱被判处死缓,并处罚金300万。以傅强为首的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中,傅强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100万元。

 

傅强罪名多达10几项,罚金高达1100

 

昨天,常州市武进区法院对以傅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傅强案中,受审的团伙成员一共21人。法院经审理查明,傅强的犯罪事实分为两部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非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方面,被告人傅强为非法敛财于1999年起伙同他人开设地下赌场,先后于2000年和2003年因犯赌博罪被判处刑罚。被告人傅强刑满释放后于20047月起和他人合伙经营皇轩大酒店和常州市嘉华大酒店,并以上述大酒店为据点,通过诈骗、赌博、在赌场中放高利贷等犯罪活动非法敛财,后利用影响逐渐涉及到建筑、土方工程市场。被告人傅强除为部分骨干成员提供创收来源、食宿和发放工资外,还为下属成员提供保护,逐渐形成一个以被告人傅强为核心,以被告人傅丹、尹华伟、邱明峰、陈劲雷、周国忠、吴亚清及孟奎(另案处理)为固定骨干成员,以被告人苗巍巍、陈继峰、任文裕、唐春亚、陆坚春、郑军益、赵兵、周林祥、周崎、芮新浩、张文军、叶枫、柳天水、汤文华等人为参加者的组织较为严密、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为达到垄断、霸占常武东片地区地下赌博市场和土方工程的非法目的,被告人傅强对骨干成员进行了分工,由被告人傅丹、陈劲雷负责开设地下赌场;被告人尹华伟负责土方工程;被告人邱明峰及孟奎负责带“小弟”,听从傅强的调遣,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活动;被告人周国忠负责“出谋划策”;被告人吴亚清负责为该组织及其成员与相关机关“沟通协调”。该组织在被告人傅强的领导下,通过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强揽建筑和土方工程,并逐渐控制了常武东片地区的地下赌博市场,攫取了巨额非法利益。该组织的犯罪活动在常武东片地区造成重大影响,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

 

其中,开设赌场方面,20066月至20105月间,被告人傅丹、陈劲雷单独或伙同被告人周国忠及强文浩、刘协军、陈伟(均已判刑)等人,纠集被告人唐春亚、陆坚春、郑军益等人,经被告人傅强同意,在常州市武进区的遥观、横林、郑陆镇、天宁区的青龙街道等地,开设地下赌场,为赌客提供赌博场所、赌具和接送等服务,采用“筒杠”、“斗牛”等形式多次聚众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被告人傅丹、陈劲雷等共开设赌场12起,抽头获利1605万余元。

 

法院判决:被告人傅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刑期自201057日起至203056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一百万元。

 

被告人傅丹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10615日起至2025614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

 

被告人吴亚清等另外19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部分并处相应罚金。

 

在这21人中,傅强被处的罚金高达1100万,其余不少人被判处的罚金也均高达数百万。其中有两人被处500万罚金,一人300万,还有1100万,其余数人则有几十万不等。

 

赌博、插手工程非法获利

 

丁国柱,今年40岁。据了解,丁国柱一开始是傅强黑社会团伙中的一名骨干成员,后来丁国柱自立门户,特别是在丁国柱犯下命案,傅强帮助疏通关系后,丁国柱更是与傅强“强强联手”为霸一方。

 

丁国柱涉黑案中成员一共22人,该案件在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该案中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部分,被告人丁国柱采用赌博形式牟取非法利益,并不断扩大在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郑陆镇等东部地区赌博影响的范围,自2006年底至本案案发,已形成一个成员固定、分工明确、人数众多、组织严密的犯罪组织,对外统一号称“公司”。该组织以被告人杨华忠、刘建峰、李达军、刘韩春、任亚文、刘岳清、高建军与赵玉清(另案处理)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张玉昌、李恩泽、孙黎明、肖见、刘荣兴、钱佳彬、张阳、任晓东、汤文平、赵正宇、刘建军、王福忠与郭正林、李达星、杨晓明、刘建伟、孙胜堂(已判决)以及陈强等社会闲散及刑满释放人员为一般参加人员。该组织由杨华忠、任亚文、刘韩春、刘岳清、高建军等人主要负责管理赌场、招揽赌客、发放高利贷;由刘建峰、李达军负责带领“小弟”保护赌场、维护组织声誉,制定组织纪律、集中住宿、统一行动、重金奖励、暴力惩罚、发放“工资”;由被告人刘韩春、高建军处理组织善后事宜。2009年后该组织还成立工程项目部,以强接工程的手段获取经济利益。

 

该组织通过赌博抽头渔利、发放高利贷、插手工程等形式非法获利,均用于组织领导挥霍、购买作案工具(枪支),发放组织成员“工资”、生活费及安抚服刑人员及其家属等支出。

 

该组织存在期间,为扩大组织影响、争夺赌博利益,在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郑陆镇等地,针对其他赌博团伙以及赌博人员,多次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二人轻伤,多人受伤,在当地造成重大影响,严重扰乱当地群众生活,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捅死人后让傅强疏通关系

 

20063月间,因被告人丁国柱等人伙同缅甸迈扎央赌场利用互联网以“百家乐”形式诈赌一事被发现,遭被害人刘西良勒索。丁国柱遂纠集被告人黄飞、曾常平及谭海军(绰号“黑皮”,另案处理),于200643日下午至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章凤镇的某宾馆,并购买了军刺、匕首等作案工具。当晚9时许,刘西良至该宾馆203房间谈判,因谈判未果,丁国柱、黄飞、曾常平、谭海军与刘西良发生揪打,四人分别持军刺、匕首砍、刺刘西良,致其全身多处受伤,当刘西良大声呼救时,丁国柱持匕首捅伤刘西良左胸部致其出血不止,丁国柱、黄飞、曾常平、谭海军遂连夜逃离陇川县。刘西良经抢救无效于同日死亡,经陇川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刘西良系肺部损伤大出血致休克死亡。

 

被告人傅强通过被告人苗巍魏得知此情后,遂安排人员到云南打听情况并疏通关系。20067月,云南省陇川县公安局侦查人员来常调查时,被告人傅强拟好假口供让黄飞自首顶罪以保护丁国柱,后又亲自带领被告人陈继峰至云南陇川疏通关系,最终黄飞仅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嗣后,被告人傅强又让丁国柱到云南陇川县公安局“自首”,陇川县公安局遂对丁国柱取保候审,最终让丁国柱逃避了法律制裁。期间,被告人苗巍巍在得知丁国柱出事后主动请被告人傅强出面帮忙,并出资50万元让被告人傅强用于疏通关系,同时参与送钱至云南及与黄飞见面商量口供;被告人陈继峰参与接待陇川县公安局侦查人员、与黄飞见面商量让其顶罪及跟随被告人傅强至陇川疏通关系。 

 

20071023日晚,被告人丁国柱、杨华忠经营的杨氏调剂店遭张强(另案处理)等人打砸,且被告人杨华忠、任晓东等人回常州商量对策途中遭对方伏击。在丁国柱指使下,被告人刘建峰、杨华忠分别纠集被告人张玉昌、李恩泽、孙黎明、肖见、刘荣兴、汤文平、张阳及任晓东(已判决)、陈强等人在常州市天宁区红梅假日苑一幢单元房内集中商量报复张强等人。其后,在刘建峰、杨华忠安排及带领下,被告人王福忠、赵正宇、汤文平等人驾驶多辆轿车带领其他被告人,持钢珠枪、砍刀、关公刀等工具,至武进区横山桥镇、郑陆镇等地寻找张强等人报复。同日晚8时许,任晓东、汤文平等人在郑陆镇牟家生态园处发现乘坐丰田商务车的张强、高德华、沈勤贤等人,并追赶至郑陆镇丰北村委惠民堂村路段。任晓东所驾车辆与丰田商务车发生碰撞,双方持砍刀、关公刀、钢珠枪等工具械斗。张玉昌等人持砍刀等将沈勤贤全身多处砍、刺伤。被告人杨华忠赶至现场后,遂在撤离前安排人员将被害人沈勤贤抬至路口并对附近群众呼救。沈勤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属急性失血性休克合并颅脑损伤死亡。

 

案发后,杨华忠在丁国柱的指使下至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投案,并故意隐瞒丁国柱涉案情节。

 

丁国柱被判死缓,并处罚金三百万

 

16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丁国柱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被告人杨华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其余20人也均被判处相应刑罚。

 

据介绍,傅强案与丁国柱案件中,两黑社会组织主要获利模式,一是赌博,还有就是插手工程。而两个团伙成员归案后,常州东片地区的社会治安状况好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