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敲响,庭审开始,原高港区住建局干部王某被法警带上法庭。5月23日上午,泰州高港法院对王某贪污罪一案公开庭审。各园区、镇街、区级机关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正司法监督员共一百余人到庭旁听,“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大量证据材料,证实被告人王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增拆迁项目等手段骗取、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63万余元。近2小时的庭审活动以直观的方式,清晰地反映出王某从一名领导干部蜕变成违纪违法犯罪人员的过程。

  “自己犯下的罪行,自己应当承担……”王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最后陈述阶段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忏悔,其表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对不起组织的栽培,对不起人民的信任,希望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守住底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被告人是我们身边的熟人,他的深刻教训,给我们敲响了一记警钟。”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观摩庭审既是知法学法的过程,也是一次深刻的“零距离”廉政警示教育。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更好的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自觉杜绝各种贪赃枉法、以权谋私的行为,常思贪欲之害,树立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的思想,做一个作风正派、品行高尚、有益于党、国家和人民的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