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从河南嫁到江苏射阳的80后母亲用剪刀将自己5个月大儿子“小鸡鸡”剪断。1219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这一起故意伤害案进行宣判。被告人袁大娟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1812日下午,被告人袁大娟(19888月生)用事先买好的剪刀,在射阳县合德镇家中,将其子查某某(20113月生)的阴茎剪断,致其子受伤。在被家人发现后,被告人袁大娟将作案工具从家中二楼窗户扔出。经射阳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查某某阴茎损伤程度构成重伤。经司法鉴定:袁大娟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作案时处于精神分裂症(缓解不全期)。

 

另查明,被告人袁大娟曾于2004年患精神病住院治疗。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大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以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袁大娟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袁大娟犯罪时尚未完全丧失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系初犯,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袁大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要害部位,可酌情从重处罚。因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