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在实践中创新成立群众调解工作室
作者:王秀云 发布时间:2011-12-20 浏览次数:244
睢宁法院在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基础上,完善调解工作室运行机制,积极动员和吸收退休的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及律师、法学专家等加入调解员队伍,逐步增加专家级调解人员的比重,成立以法院调解法官为中心,以从行业专家、司法行政机关选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代表委员等特定人群中选聘的特邀调解员为重要组成的集调解、速裁、指导人民调解职能于一体的群众调解工作室。
群众调解工作室不仅对经过立案预登记分流而来的案件进行了调处;而且还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如果调处不成,在当事人同意放弃答辩期限的基础上,对小额案件由调解法官“当即开庭、当即宣判”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这种把群众调解直接引入法院的工作的创新模式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紧密对接,在实践中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