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金融交易方式的多元化发展,网银转账、汇款、缴费因其操作的快捷便利,赢得越来越多人的青睐,可是一旦操作失误,也会带来不可预知的麻烦。不久前,常熟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钱款汇错账户要求对方返还的纠纷,原告金某错汇的12800元钱还能要回来吗?

  原告金某与被告曾某有过生意往来,因此网银中存有被告的银行卡号。2013年1月27日,原告通过网银拟将12800元转给一个客户,谁知一时操作疏忽,竟把钱汇入了被告的银行卡账户。第二天,原告发现转账错误后立即打电话给被告,被告承认收到该笔汇款,并表示会立即返还。之后,原告几次催讨,但被告直到2016年还没有返还。原告忍无可忍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不当得利12800元,并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被告曾某未作答辩。

  法院审理认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原告金某为证明他是因疏忽而错汇给被告曾某12800元,向法院提供了两组证据:一是银行盖章转账凭证以及自己的银行卡,转账凭证载明2013年1月27日金某在网上卡卡转账划入被告银行账户12800元;二是金某与曾某的电话录音资料,经当庭播放,录音中原告说汇错款项给“曾老板”,被告曾某则表示过段时间返还。根据该两组证据的关联性及可信度,对原告金某将12800元款项错汇至被告曾某账户的事实,可以予以认定。因被告没有合法根据取得该款,依法应当返还;被告曾某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照法律规定,视为其放弃质证和抗辩的权利,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其明知系原告错汇但一直不予返还,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原告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上述案例提醒大家,利用网银或去银行转账汇款时,务必仔细核对各类凭单,核准账号及户名后再进行操作,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一旦碰上汇错账户、对方不肯返还的情况,也不必过于紧张,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在起诉时一并提交法院,否则可能因举证不能而无法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