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反制规避执行行为 强化司法保障民生
作者:徐育 发布时间:2011-12-20 浏览次数:422
19日,就省高院决定年终岁末大规模开展“反规避,保民生”执行积案集中清理专项活动,省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谢国伟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记者:今年以来,全省法院根据最高法院和省高院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有序推进,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在,省高院决定开展“反规避,保民生”执行积案集中清理专项活动,是不是上次活动的继续?
谢国伟:准确的说,应该是上一次活动的再深入。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明年的经济工作要大力保障和改进民生。时至年终岁末,是涉民生纠纷易发、多发的敏感时期。而涉民生案件能否得到有效执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党群关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依法保障民生,有必要深入推动反规避执行活动,有效化解涉执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一些案件的被执行人利用非法转移和隐匿财产、假租赁、假离婚、不正当关联交易、假诉讼、假仲裁等种种手段规避执行,导致很多涉及民生案件无法得到有效执结,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法院的司法权威。从内部说,发展也不平衡,有的法院对明显存在的规避执行行为不能及时作出认定和处理,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有的法院未能有机地构建联动威慑机制、快速反应机制、财产查控机制等等。解决这些执行上涉及民生的问题,都必须在深化和推进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中加以改进。
记者:全省法院上一阶段通过集中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促进了执行工作质量与效率的全面提升,推动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发展。主要成效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谢国伟:成绩是明显的。据了解,今年1-11月,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实施案件199605件,执结184327件,执结率为92.35%;实际执结160412件,实际执结率为87.03%;实际执行标的额3149274.87万元,标的额到位率为92.77%,上述三项关键指标同比分别提高了6.72、11.62、7.86个百分点。中止案件686件,中止率为0.61%,同比下降1.74个百分点。
记者:在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中我省法院采取了哪些措施?
谢国伟:一是财产查控机制进一步创新。一些法院建立财产流向调查制度,与国土、房产、工商、车管、银行等部门展开联动,对明显不合理的财产流动经公开听证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搜查被执行人办公地点、查封财务账簿、审计固定资产,有公款私存、公车私挂、公房登记在他人名下和借公司人格“金蝉脱壳”等逃避执行行为的,坚决依法打击等。二是有效发挥执行快速反应机制作用。全省法院普遍建立了执行工作快速反应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下落的线索以及突发事件情况报告等及时登记和处理。三是规避执行行为的认定处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将具备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履行而采取的故意转移财产或者为法院处分财产设置障碍,造成无履行能力假象,并对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害的9类较为突出的行为界定为规避执行行为,切实有效地加强对规避执行行为的审查和处理。四是执行联动机制网络进一步健全。省法院积极做好银行账户集中查询工作,今年以来,共完成查询89批次,查询数量89932个,委托外省查询858批次,查询数量11914个。11月1日,省法院与工行、农行、建行、交行等8家银行签订了《建立点对点集中查询系统的协议》,目前已进入技术开发阶段。五是打击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力度得到强化。全省法院用足、用好、用活民诉法规定的罚款、拘留等司法强制措施,充分运用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和限制出境等措施,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对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人拒不履行或者拒不协助执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依法在相关公众媒体上公布,对被执行人进行曝光。
记者: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是当前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这次开展“反规避,保民生”执行积案集中清理专项活动,将重点做好哪些工作?
谢国伟:一是及时依法准确认定和打击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经过前期的摸底排查,经排查统计,截止2011年11月18日,全省法院共排查出可能存在规避执行行为的案件378件,其中虚假申报财产73件,非法转移财产90件,虚构债权29件,虚假诉讼和仲裁57件,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和裁定129件。对上述案件逐案分析规避执行的特征,逐案作出认定,年底前力争处理一批。二是集中力量开展涉民生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省法院对未结的涉民生案件进行了梳理、统计。截止2011年11月30日,全省法院未有效执结的涉民生案件共有1433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程款案件188件、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1003件、刑附民案件154件、工伤赔偿案件88件。全省法院努力在清理涉民生执行案件中实现以下目标:432件有财产可供执行并有履行能力的未结涉民生执行积案全部清执,执行款物全部发放到位;891件无财产可供执行未结涉民生执行积案全部清理完毕,救助到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涉民生未结执行案件全部办结;涉民生执行案件信访息访率基层法院达到90%以上,中级法院达到95%以上,无来省进京上访或越级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重大责任事故。三是强化财产报告制度和财产调查手段。要严格落实财产报告制度,并告知不能提供的风险;探索尝试以调查令、委托调查函等方式赋予代理律师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财产调查权。四是进一步加大对保全财产和担保财产的执行力度。五是依法采取各种措施预防规避执行行为。六是持续深入开展司法宣传工作。省法院定于12月20日为“反规避、保民生”执行工作集中宣传日,全省三级法院联动开展反规避执行集中宣传活动。省法院同时将公布八起典型案例(见本版)。通过舆论宣传,对被执行人起到教育、威慑作用,引导市场主体在交易行为中增强防范意识,营造社会公众理解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舆论氛围,树立法院执行工作的公信度和权威性,倡导诚实守信、自觉履行义务的良好社会风尚。
相关链接:江苏法院反规避执行八大典型案例